1、适用对象:我校双证在籍研究生(不含外国留学研究生)
2、相关文件规定(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》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):
研究生入学后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导师的,应满足如下规定:
(一)转入导师应具备研究生所在学科(专业)当年的招生(指导)资格;
(二)转入导师应满足导师名下在籍研究生人数的相关规定;
(三)未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新上岗导师,原则上每学年最多转入一名同层次研究生;
(四)在同一学年内,每名导师原则上最多转入两名同层次研究生;
(五)研究生新生在入学的第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转导师;
(六)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更换一次导师;
(七)研究生结业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导师。
对于因原导师调离、退休、去世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导师的,不受上述(二)至(七)款的规定限制。
3、办理材料
(1)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(2019年8月发布),双面打印;
(2)必要时应附其他证明材料。
4、办理时间:每学期正常工作日(寒暑假期间不受理)
5、办理流程:
6、相关说明、温馨提示及常见问题
(1)研究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,学院对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规范性、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检查,经检查无误后受理申请材料,并予以登记。申请表及材料不规范、不完整、不真实的不予受理。
学院审批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,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:对未按规定递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完整、不真实的,将相关情况反馈学院并终止受理,所交材料原则上概不退还。
(2)管理规定中“同层次研究生”是指相同培养层次的研究生,即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。
管理规定中“未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新上岗导师”是指该新上岗、新注册的导师(不包括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),但其名下还没有毕业的研究生(不包括中途从其他导师处转入的研究生)。
(3)同学院内转导师的,终审在学院;跨学院转导师的,终审在研究生院。
(4)办理时效:非特殊情况下学院审查、审批的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;非特殊情况下学院审查、审批的时间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。
(5)申请跨学院(转学院)转导师的研究生在收到学院关于审批通过的通知后,应及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《学籍通知单》《学籍异动手续表》并在一周内前往各部门办理手续,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将《学籍异动手续表》交还研究生院。
若研究生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,可以出具《委托书》委托他人代为办理。
研究生应及时办结后续手续,避免产生不可预见的不利影响。